媒體的宣傳——電子商務營銷必經之路
由于互聯網的信息都具有“碎片化”的形態特征,人們在這種狀況下容易對事物的本質性認識產生困惑,在電子商務活動中也隨之衍生出一系列問題,如在公平理念、誠信素養、價值判斷等方面所表現各異的商務思想與行為。作為媒體的責任,就是要通過對“碎片化”信息的鏈接聚攏和解讀重建,增強與深化其對受眾的解惑功能,使之在傳播的過程中不斷增值,同時也增強信息內容的影響力度。
以上提及的“價值”和“增值”,“從最一般的意義上講,價值是指客體的屬性滿足特定主體需要的有用性。因此,價值不僅僅是客體自在的屬性與品質,還取決于它和特定主體(人)的關聯方式和關聯程度。”顯然,信息內容的價值大小還取決于它對目標人群生活方式的嵌入度,看它是否融入到人們的“生活圈”、“工作圈”和“消費圈”中。而不斷拓展與強化兩者間的關聯方式和關聯程度,也將是電子商務與媒體融合的主要趨勢。
就是以用戶創作內容為原料與基調,通過精選、編輯以及分類聚合、專題重建的深加工方式,使相關論壇、社區中大量“碎片化”易沉沒但質量較好的信息轉化為更有傳播與使用價值的信息。同時通過多種功能版塊強化信息對目標人群的“嵌入度”,還建立起電子商務主體權益自我訴求渠道,力爭為滿足以網商和消費者為主的受眾在經濟生活中的實際需求而提供切實有效的服務。
從發揮作用上看向宣導撫慰功能發展的融合
胡主席在世界媒體峰會上曾指出,媒體要切實承擔起“弘揚社會正氣、通達社情民意、引導社會熱點、疏導公眾情緒、搞好輿論監督和保障人民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的社會責任。電子商務作為市場經濟的新經濟模式,在商務活動中所發生的各種紛爭,也是市場經濟中潛伏的不穩定因素之一。同時,一個健全的市場體系,也必須有健全的市場主體權益自我訴求機制,使主體各方能很方便地主張自己的正當權益,并讓所說的話有人愿意聽、甚至必須聽,進而對解決交易公平、誠信等問題有所認知與作為。而以社會公信力為生存基礎的媒體,同樣有責任且更應注重宣導撫慰功能的發揮,為電子商務的各方主體,提供平等交流、理性對話,調和爭議、息訴止紛的服務,藉此以有助于消除各種不穩定因素,促進電子商務可持續的健康發展。
綜上可見:“把報社編輯部同時兼作農貿市場或郵局,讓編輯一邊編稿,一邊賣菜”是一種夸張的說法,是想打破把互聯網只理解為媒體,或只理解為賣場的定見。今天,賣場的媒體屬性正在浮現,而媒體的賣場屬性也將出現,問題在于觀念創新、技術創新、商業模式創新必須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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